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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曾經擁有了一個說好的登記結婚日(討論完要結婚後,男友爸媽去算命的),但是當時心不安的我將這件事緩了下來。

對男友以及男友的爸媽有些抱歉,但當時心不定的我真的沒辦法走進戶政事務所。

與我爸媽說的理由也是想要再緩緩,但就是沒有說到當時是因為心不定(這話我說不出口)。

這個月月底是交往N年的紀念日,我們依然遠距離,但是心定了,我想在交往紀念日當天登記結婚。

但這件事沒有和彼此爸媽再提起,覺得有些不好,但是提起了是不是要做的事就特別多呢?

想要餅、想要至少宴請家人......之前沒有辦的事依然會被提起。

我知道該說的還是要說,結婚這件事永遠不是只有兩個人的事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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